正確認識抗風濕藥
風濕性疾病一經確診就必須立即使用抗風濕藥物,做到早期用藥,早期治療。抗風濕藥不宜單獨應用,應當聯合治療,以慢作用抗風濕藥為主要藥物,與激素或非甾體抗炎藥聯合治療。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將兩種非甾體抗炎藥聯用,也不可將激素或非甾體抗炎藥同用,這兩種聯合方式均系不合理用藥,且使不良反應增多,安全性減少,故而要避免。在針對不同情況患者時,藥物劑量和用藥次數要有所區別,不能“千篇一律”,應遵循個體化原則和用藥安全原則,從較小劑量開始,觀察療效后再加以調整劑量,癥狀緩解后再改為小劑量維持治療,這將提高用藥安全性,減少藥物毒性和不安全因素。
根據藥理作用,世界衛生組織將抗風濕藥物分為改善癥狀的抗風濕藥和控制癥狀的抗風濕藥。前者又分為非甾體抗炎藥,慢作用抗風濕藥和糖皮質激素三類,后者目前尚在探索和實驗階段,故而用藥仍以改善癥狀藥物為主。
風濕性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狼瘡等,其治療目標均為消炎止痛和控制病情進展,防止關節和內臟受損與提高生活質量。因此,這類疾病的治療措施包括休息、關節制動與鍛煉、理療、藥物治療、外科手術治療等,其中以藥物治療-為重要。
非甾體抗炎藥(如布洛芬、消炎痛、萘普生等)能通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迅速消炎止痛,在工作中被用作一線藥,很受醫患雙方歡迎。但它不能阻止病情發展并可引起胃腸與腎臟的不良反應。慢作用抗風濕藥(如甲氨喋呤、青霉胺、金制劑等)因其能預防骨侵蝕的發生,曾一度被稱為“改變病情藥”,但這一認識已被否定,仍將其與非甾體抗炎藥,激素同列為“控制癥狀抗風濕藥”。這類藥物起效并不慢,與非甾體抗炎藥不相上下,且不良反應并不象過去宣傳的那樣多和嚴重,屬于見效快,療效高,不良反應小的藥物范疇。激素藥物(如潑尼松、地塞米松等)在抗風濕治療上經歷了肯定-否定-再肯定的曲折過程。目前對激素的認識是:若大劑量應用對患者有害無益;若小劑量應用(潑尼松10毫克/天以下)則利大于弊,可有效控制病情發展和減少骨質破壞,特別適用于高齡老年患者。
總之,針對風濕性疾病的治療以藥物-為重要,是控制癥狀和防止病情進展的關鍵,但在上要努力做到合理,堅持有效和安全原則,提高治療效果和保障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