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驗室廢液處理:
1.目的:為防止實驗室的藥液污染擴散。
2.適用范圍:生物試劑、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
3.責任與監督:化驗操作人員執行該管理制度,主管領導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二、廢液定義:
1、過期的藥品,實驗廢棄的高濃度溶液、標準溶液及配置不當的溶液。
2、檢測儀器使用過程當中排除的廢棄化學藥液。
三、化驗室處理廢液的一般原則:
1.在證明廢液濃度已相當小而又安全時,可以排放到排水溝中。
2.盡量濃縮廢液,使其體積變小,放在安全處隔離儲存,處置。
3.利用蒸餾、過濾、吸附等方法,將危險物分離,而只棄去安全部分。
4.無論液體或固體,凡能安全燃燒的則燃燒,但數量不宜太大,燃燒時切勿殘留有害氣體或殘余物,如不能焚燒時,要選擇安全場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一般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附處理后才能排放。
6.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
四、廢液的分類處理如下:
1、化學廢液
• 廢液應根據其化學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存放地點,通過密閉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貯存,容器標簽必須標明廢物種類、貯存時間,定期處理。一般廢液可通過酸堿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后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
2、生物廢液
• 生物類廢液應根據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地點,專人分類收集進行消毒、燒毀處理,日產日清。 液體廢物一般可加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
3、綜合廢液
• 用酸、堿調節廢液PH為3-4、加入鐵粉,攪拌30min,然后用堿調節pH為9左右,繼續攪拌10min,加入硫酸鋁或堿式氯化鋁混凝劑、進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廢渣方式處理。
五、化驗室廢液的具體處理:
1. 對于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后加堿中和,調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廢渣埋于地下。
2. 對于劇毒廢液,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進行處理。
3. 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污染可直接排放。
4. 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 酸、堿、鹽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堿鹽污水桶、經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 有機溶劑回收于有機污桶內,采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 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淀法等集中處理。
六、廢液處理時之安全措施:
1.處理化學廢液時,必須戴上防濺眼罩、手套和實驗室外衣。
2.應在通風櫥傾倒會釋出煙和蒸氣的廢液。
3.為防止散逸出煙和蒸氣,每次傾倒廢物之后應蓋緊容器。
4.高度活性的化合物、水活性化合物、高濃度氧化劑或還原劑,絕不可與其他化學廢物混合。
七、廢液處理時應注意事項:
1.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在處理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有毒氣體以及發熱、爆炸等危險,因此,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然后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藥品,必須邊觀察邊操作。
2.先將廢液分別處理,如果是貯存后一并處理時,雖然其處理方法將有所不同,但原則上要將可以統一處理的各種化合物收集后進行處理。
3.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將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貼上明顯的標簽,并置于安全的地點保存。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尤要十分注意。
4.含有過氧化物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要謹慎地操作,并應盡快處理。
5.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用另外的方法收集,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定,嚴防泄漏,謹慎地進行處理。